- 以團隊名義參賽者,需詳列團隊人數以利得獎相關作業,並附上代表人詳細資料,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。
- 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告發、涉及著作權、專利權等之侵害,需自負法律責任。
- 所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,若經人檢舉或告發,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- 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權益,歸屬參賽隊伍個別擁有,但主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重製、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。
- 參賽作品需為自己創作,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,取消其參賽資格,若得獎,追回獎金及獎品。
- 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、暴力、色情、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,或違反參賽資格者,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,參賽者並須自負法律責任。
- 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,須確保其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擁有,不得將其版權轉移予他人或為其它單位所擁有,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。
- 由於本競賽屬非營利教育性質,符合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「著作之合理使用,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」。但為尊重著作權,請參賽者使用非原創音樂時,於參賽同意書下方註明使用之音樂詞、曲作者、編曲者、演唱人、歌名及唱片發行公司。
- 參賽隊伍及作品應依比賽規則參與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,未參與展示與頒獎典禮之隊伍視同放棄獲獎資格。
-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,必要時得以「從缺」或「增加名額」辦理,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;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,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。
- 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,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。
- 凡報名參賽者,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,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、承辦單位隨時公佈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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